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文件
皖繼委〔2007〕6號
關于印發《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和
《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各高等醫學院校及附院,省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及有關學術團體:
為不斷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進一步規范繼續醫學教育管理,提高繼續醫學教育的質量,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對2001年下發的《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認可辦法》和《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辦法》進行了修改。根據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認可辦法>和<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辦法>的通知》(全繼委發〔2006〕1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對省衛生廳、人事廳2004年印發的《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和《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試行辦法》進行了修改?,F將修改后的《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和《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
2、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辦法
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