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文件
全繼委發 [2008] 03號
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
關于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問題的公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有關部屬單位及學術團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辦法》(全繼委發[2006]11號)的規定,現就遠程繼續醫學教育項目Ⅰ類學分授予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遠程繼續醫學教育項目Ⅰ類學分授予程序:由按照相關規定批準舉辦項目的遠程教育機構,提供學員參加學習的有關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學員姓名、學員所在單位、通過考核的時間、考核結果、應授學分等),報學員所在地的省級繼續醫學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由省級繼續醫學教育主管部門發放相應的學分證書。
特此公告
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代章)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