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于印發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開展
遠程醫學教育的意見的通知
衛科教發[2000]4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有關高等學校,部直屬單位,部機關有關司局:
為促進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遠程醫學教育健康、有序的發展,保證教育質量,切實提高在職衛生技術人員的服務水平,現將《衛生部關于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遠程醫學教育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在職衛生技術人員的遠程醫學教育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充分重視遠程醫學教育工作。醫學教育機構、醫學學術團體和醫療衛生機構應積極支持、參與和推動遠程醫學教育事業的發展。
我部將根據遠程醫學教育發展的需要,通過試點工作取得經驗,進一步制定和發展有關管理辦法,以促進遠程醫學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附件:衛生部關于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遠程醫學教育的意見
衛生部辦公廳
二ОΟΟ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衛生部關于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開展
遠程醫學教育的意見
為適應我國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滿足人民群眾對高水平衛生服務的需求,須利用多種方法和手段建立終生教育體制,以不斷提高衛生技術人員的素質和技術水平。
遠程醫學教育是采用先進信息技術,使廣大在職衛生技術人員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獲得知識的一種全新教育手段,是我國醫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遠程醫學教育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國務院公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遠程醫學教育的對象和內容
遠程醫學教育的服務對象以在職衛生技術人員為主。教學內容主要包括經審核批準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后醫學教育、崗位培訓、鄉村醫生教育培訓等教學項目或課程。
二、遠程醫學教育的組織管理
遠程醫學教育實行行業管理。由國家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實施。
衛生部負責遠程醫學教育制度的建立和管理,遠程醫學教育規劃的制定,遠程醫學教育制度的督導和檢查。負責對開展遠程醫學教育的衛星網絡、計算機網站的資格進行審批和管理。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統籌規劃下應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遠程醫學教育規劃、實施細則,協調、督導和檢查遠程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審批和管理當地開展遠程醫學教育的教學站。
三、遠程醫學教育網絡的建設
衛生部利用衛星通信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多媒體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構成的教育網絡對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遠程醫學教育。網絡建設采取“政府支持,企業經營,資金自籌,有償服務,多方參與”的原則,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各種教育資源的優勢,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立覆蓋全國的遠程醫學教育教學網絡。
四、遠程醫學教育的教學管理
國家級和省級遠程醫學教育教學站,在相應衛生部門的領導和監督下,在上級遠程醫學教育教學站的指導下,進行教學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具有一定學術水平、教學水平、教學管理和教學條件的單位應向相應的遠程醫學教育教學站申報教學項目或課程,經審批后方可開展教學活動。
參加遠程醫學教育的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須按有關規定報名參加學習,通過考核或考試后,由教學主辦單位或教學站對獲得的學習成績授予相應學分或頒發證書,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可。
五、遠程醫學教育的教學評估
為保證遠程醫學教育的教學質量和規范發展,將對遠程醫學教育進行科學的評估和考核。衛生部負責組織制定遠程醫學教育評估指標體系,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對其所屬的遠程醫學教育教學站。網站的工作和教學質量進行評估。通過評估,表彰先進,發現問題,選定措施,改進工作,不斷完善遠程醫學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