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停止舉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國家塵肺病診斷醫師資格證培訓班”的通知
(皖繼委辦〔2014〕10號)
各市衛生局及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宿松縣、廣德縣衛生局,各高等醫學院校及附院,省直有關單位及學術團體:
現將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停止舉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國家塵肺病診斷醫師資格證培訓班”的通知》(全繼委辦發〔2014〕05號)轉發給你們,請將有關信息及時通知所轄醫療衛生機構及有關單位衛生技術人員。
附件:關于停止舉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國家塵肺病診斷醫師資格證培訓班”的通 知(全繼委辦發〔2014〕05號)
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