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省級繼續
醫學教育項目的通知
(皖繼委〔2014〕1號)
各市衛生局及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廣德縣、宿松縣衛生局,各高等醫學院校及附院,有關省直衛生單位及學術團體:
根據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學科組及省中醫藥繼續教育專家委員會評審意見,經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研究確定560項(其中中醫項目78項)獲準為2014年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現予以公布(附件1)。同時,項目查詢可登錄省衛生廳網站科教處網頁(http://www.ahwst.gov.cn)、安徽省醫學會網站(http://www.ahyxh.org.cn)?,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衛生局及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要嚴格按照《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皖繼委〔2007〕6號)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監督和管理,保證項目舉辦質量。項目主辦單位應自覺接受省、所在市繼教委監督管理。根據全國繼教委要求,我委按10%比例隨機遴選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的項目,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各市對轄區內舉辦的項目至少按20%比例抽查,逐項填寫“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抽查評估表”(附件2),并于12月20日前,集中報至省繼教辦。
二、項目主辦單位應按照批準公布的時間和地點舉辦項目,于辦班前兩周向省繼教辦報送開班通知;如確有客觀原因導致時間或地點變更的,須在舉辦前一個月報省繼教辦批準。項目執行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嚴格考勤和考試考核等相關手續,不得隨意更改項目的編號、名稱、項目負責人、授予的學分等,不得任意增刪培訓內容,不得亂發學分證明。項目結束后,應于一個月內將項目執行情況匯報表(附件3)及項目總結、文字聲像教材、試題、日程安排、學員(附件4)與教師名冊、簽到簿原件(附件5)等材料報省繼教辦備案。其中,省直單位舉辦的項目須經所在單位繼教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市級單位舉辦的項目須經所在市繼教委員會審核蓋章。所有項目舉辦須在當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度舉辦。
三、各市衛生局及繼教委員會、省直有關單位憑介紹信至省繼教辦免費領取學分證明,省繼教辦不接受市級醫療衛生機構或項目負責人領取申請。省直單位舉辦的項目發放學分證明報省繼教辦審驗蓋章,市級單位舉辦的項目發放學分證明報所在市繼教委員會審驗蓋章。3天5分項目主辦單位在報送學分證明審驗蓋章時,需另外提供每位學員考核試卷。
四、聯系方式
省衛生廳科教處地址: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省政務大廈B座910室,郵政編碼:230051,聯系電話(兼傳真):0551-62998071。
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合肥市永紅路15號省醫學會二樓,郵政編碼:230061,聯系電話(兼傳真):0551-62829118, 郵箱:ahjsb@sina.com。
附件: 1. 安徽省2014年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2.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抽查評估表
3.安徽省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匯報表
4.安徽省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學員名冊
5.安徽省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簽到簿
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
2014年3月10日